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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民意非要民众花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0:00 东南早报

  □山东省淄博市陈贞瞡

  今年5月以来,吉林省舒兰市对144名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优秀”和“较差”评定。市民可通过短信平台查询到全部参评干部的资料,然后根据每个干部的排列序号,编辑短信选择“优秀”或“较差”进行发送,发1条信息付费1元。(《中国青年报》7月13日报道)

  在意料当中,如此干部评议方式,引起了诸多争议。赞成者认为,“短信的形式更直接,投票者没有任何顾虑,结果更接近民意”;反对者则声称,评选优秀干部和“选秀”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用“选秀”的方式来评选干部实际上是将严肃的评选庸俗化、游戏化了、功利化了,容易引发造假和舞弊。这两种观点看上去针锋相对,各自理直气壮,实际上却是“打错了靶子”———只关注这种方式能不能反映出真实的民意,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让老百姓花钱表达民意的做法本身就是荒谬的。

  让民众参与干部评选,原本是一种政治进步。但是,这种参与方式理应是简约而高效的,不能造成物质浪费。在此方面,有很多种方式可供选择。如果一定要花费大量成本和代价来获取民意,其成本也应由政府部门承担,岂能叫老百姓花钱来表达民意?

  报道说:“最近的统计数字表明,该短信平台开通以来,共收到有效短信5万余条,参与市民达3万多人,占当地城市人口总数的10%以上,发1条信息付费1元。”因此,尽管该市口口声声说如此短信评选干部不是为了“创收”,但试问:按照短信投票的数量,目前整个活动至少已经赚了数万元(随着活动的继续开展,这个数目还会不断增大),难道这些钱都被电信部门赚了?其中的利益动机已经是欲盖弥彰了。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让民众花钱表达民意都是一种“公权逐利”。这就发出了一个危险信号———在逐利的市场浪潮中,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也难以抵抗利益的巨大诱惑,忍不住开始“试水”了。这是对公权的大肆滥用,也是对民意的极大戏弄,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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