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手机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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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0:00 东南早报 |
“”手机被偷,大学生贴海报要求小偷“自投罗网”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记者陈怀安文/图)泉州师院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小董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手机被人偷了。于是,董同学贴出海报,“请”小偷与他联系。 贴在泉州师院宣传栏上的海报标题为“小偷”,内容大致如下: 本人昨晚在餐厅一部诺基亚3100手机被你偷走,我追到C区10号楼被你侥幸逃走,但我已记清你的相貌,你穿灰白色球服,身高1.69米左右,头发较长。本人已查清你所在班级,希望你在今天内跟我联系,号码已发到那部手机上,也可联系:135×××××,否则届时上报学校,你后果自负。 昨日,小董的同班同学小柯讲述了整个事件的大致经过。7月5日晚上9点多,小董和两个朋友去学校四餐吃东西时,手机不翼而飞。小董边走边用借来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在四餐食堂门前的一个绿化带旁时,听到绿化带传来了手机铃声。小董再拨,被按掉了。这时那名男生也发现了小董,拔腿就往C区学生公寓跑去。小董紧追不舍,追到10号楼下却失去了小偷的踪影。 在同学的建议下,他想到了“敲山震虎”的主意,于是就产生出了文章前面提到的那则启事。只是到目前为止,这招好像不灵,那名小偷并没有与小董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