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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也要关注“非权力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0:01 红网

  《新闻晚报》记者对上海部分镜架和镜片产销流程进行调查,试图揭开眼镜利益链的“冰山一角”:再好的镜架,出厂价最高不过150元,而且还不是成本价。但一到外面,价格就几倍几倍地往上翻。“搬砖头”、“货头”、“货尾”、“白包装”等等这类术语广大消费者没人会知道,而它们却是眼镜业一系列潜规则的代名词。以“白包装”为例,一副白包装树脂镜片的进价是20多元,但由白包装换成贴了各类品牌的包装后,建议价就变成了360元;建议价仅仅是一个参考,眼镜定价很灵活性。一位知名眼镜店的加盟店老板透露,将一副

建议价350元镜片的价格上调至650元,购买者没有减少。

  眼镜业无疑是暴利行业。从20元到650元,利润率高达3300%,还有哪一种暴利能达如此程度?市场经济常识告诉我们,充分的市场竞争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只会导致一种结果,即社会平均利润率,故可认为:凡暴利,一定是来自垄断,区别仅在于垄断方式不同,垄断的形成机理不同。说眼镜业也是垄断,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现实国情下的人们一种普遍的认为是:凡垄断,一定离不开政府背景,一定有行政权力插手,且权力者往往也是垄断的得益者。而就目前的眼镜业看,几乎看不到权力对眼镜业插手的痕迹。

  曾有报道,某地的平价眼镜店被供应商和同行群起而攻之,足以说明眼镜业已成一个类似于“独立王国”的运行体系和利益分配格局。虽然眼镜消费者有充分的“用脚投票”自由,但需求者到了任何一个眼镜店得到的价格提示都一样,他自然也就失去了辨别能力,等于失去选择的自由。也就是说,眼镜价格全由商家说了算,消费者根本谈不上与之“博弈”。虽然表面看眼镜产销商家在资源上、税收上并未得到政府的特殊待遇,虽然从没听说过政府象药品招标那样去插手眼镜业的运作,但其垄断的特征是非常鲜明的。这种垄断,权且称之为“非权力垄断”。

  垄断、分配不公是近期舆论的热点,一篇《央企十二豪门收入调查》的报道以及由此生发的大量评论,几乎将这一热点升温到沸腾的程度。可以说,没有舆论的开放和民主、公平意识的进步,便没有对垄断的如此大规模的鞭挞。然而,也不能因目标过于集中而失之片面甚至失之偏狭。实际上,在我们这个特殊国度的大众意识中,对垄断的宽容并仅仅源于对权力的崇拜和畏惧,即使对那些毫无权力背景的垄断,人们的宽容度也是相当大的。另一方面,经商者的垄断意识更是由来已久,即使他没有任何权力背景,即使他做的是一桩很不起眼的小买卖,同样可能试图以垄断方式赚取超额利润,同样可以结成欺骗消费者的垄断联盟。从这个角度上看,反垄断、反不公平交易和分配应该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例如,以政府权力为直接背景的央企人员的收入水平固然需要调查,不以权力为直接背景乃至没有权力背景的非央企人员的收入状况也需要关注;权力背景下的垄断坚决要反,非权力背景的垄断同样也要反。而处在“非权力垄断”状态者,绝对不止眼镜这一个行业。

  “非权力垄断”现象给予我们的最大启示是:由商人的本性以及资本的本性所决定,不一定非得依托权力,只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就会形成垄断。故此,因行政权力插手形成垄断是权力的“异化”,但该管的政府却不管,由此形成的垄断同样也是权力的扭曲,因为行政权力也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当它们都去追逐利益时,市场管理的真空便无以避免。另一方面,当我们把反垄断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注意力集中在畸高的央企员工收入时,很容易形成一种偏颇的思路:改革从垄断的“结果”入手。问题是,“结果”恰恰是垄断的“标”,是一种外在表现。垄断的“本”又是什么呢?眼镜业之所以成为垄断,是因为在商家与消费者的“利益博弈”中,缺少一系列的规则,例如行业标准、成本核算、利润率控制等等,且缺少一个得力的“裁判”;央企之所以成为垄断,是因为不仅在资源占有、权力格局、利益分配、“制度安排”等方面存在着不公平的遗传基因,而且缺少站在“第三方立场”主持公道的人。

稿源:红网 作者:刘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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