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热天,何必为小事“爆发”(读者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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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2:32 江南时报 |
编辑同志: 昨天中午,我路过江宁区金盛路一小区门口,看见一名中年妇女和一名男士在吵架,双方争的是一件小事情:中年妇女的亲戚推自行车时碰了一下男士的助力车,好像是把助力车的护栏焊接处碰断了,助力车主让其赔,而对方却说不可能撞断,于是助力车主就报警,后来来了一名交警中队的警察,一看这情形,就觉得双方协商一下就可以了,何必要闹成 这样?周围的人也说,也就是焊一下几块钱的事,和解算了。最后助力车主获得了几块钱的赔偿,花去的时间倒有一个多小时,又耽误了吃饭,又搞得躁热不堪,真是不值得。这是一件事情,我昨天还在报纸上看见这样一条消息:大热天的,两名中年妇女在南京街头为一点小摩擦而扭打了起来,搞得最后还流了血。我觉得这就更不应该了,一来影响自己的身体和情绪,二来也影响南京古城的形象,外地人见了会问,南京人这么爱发火吗? 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纠纷,“让他三尺又何妨”?我们每个人都很忙,如果遇到事情就上火,就要自己用暴力和用公共资源解决问题,不达到自己的目标不罢休,不是又耽误要紧的事情吗?我注意到,这两件事情其实都很小,属于人民内部的小纠纷,相互给个台阶,不说伤害人的话,不把火气煽起来,事情也不难解决。再者,我们的城市以博爱著称,夏天虽然本身就容易让人上火,可是城市的独有气质应该起到作用:多替别人想想,多检讨一下自己,我们的城市会减少很多不美的现象。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在细节上包括人际交往上比较成熟的社会。 南京读者 许力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