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连偷三家 累犯受到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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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2:33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 张春萍)近日,高某、葛某等三人因盗窃他人财物,被依法处置。高某、葛某因是累犯而受到了重罚。 2005年11月3日凌晨,在高某的提议下,葛某、仲某与高某一起,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扬州市邗江区某村王某、张某、王某某各自的暂住地,盗窃作案3起,窃得手机3部,合计价值人民币1676元。三人在销赃时被公安人员抓获。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 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而高某、葛某曾在2002年先后因犯盗窃罪和聚众斗殴罪被判过刑,二人属于在五年以内再犯者,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10个月,并均被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仲某被判拘役4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