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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委换届要落实群众和党员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4:23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13日电(记者董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欧阳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新近开始的地方党委和班子调整中,党中央明确要求落实党员和群众对选拔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

  从今年开始一直持续到明年上半年的全国省、市、县、乡党委分批集中换届,涉及人员众多,被称为“动作之大、意义之远、影响之深为历次罕见。”

  此前不久,中组部即申明“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防止跑官要官”,并协同中纪委一起发出《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指出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同时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选拔任用干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有关要求和规定,更好地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在发布会上,欧阳淞重申了上述精神和措施,并表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扩大党内民主是搞好地方党委换届的必然要求”。

  他介绍说,党中央、中组部已经从三个环节上考虑让民主真正实行到位:一是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二是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三是扩大选举环节的民主。同时,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代表把发扬党的民主、行使民主权利与执行党的决议、贯彻党的主张统一起来,健康有序地推进党内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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