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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结构是农民权益受损的制度根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4:23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李健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左停说,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我国农民权益受损的制度根源。因为,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创造的部分物质财富,被拿走用于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发展了。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经济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城乡差距日益拉大。

  在二元结构下,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教育投入不足,忽视农村社保体系的建立,农民在占有公共物品和享有社会福利等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处于劣势。例如,农民与市民相比,受教育的权利很不平等。70%的人口在农村,可是90%的学校在城里。目前约占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用了2/3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享用的却不到1/3。

  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把人口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民,并将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公民权益同户口挂钩,形成了包括公民迁徙、劳动就业、教育、财产和社会保障在内的诸多方面对农民的不平等。

  如何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更好地保护农民权益,中国农大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李小云认为,应改变国民收入分配,变以农补工为工业反哺农业,改变资金在产业间的流向,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资金支持;改变国家涉农企业和农民间收入分配的比例,通过改变农业收入分配比例,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抢占农民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保证农民代表参与决策的权利,并严格监督农村人大代表的选举;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实现自由迁徙和平等就业,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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