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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养情人妻子获赔抚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5:52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通讯员梁刚)因丈夫在外与情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遂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抚慰金。日前,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刘女士与其丈夫钟某离婚,钟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240元,并赔偿刘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元。

  家住郑州市管城区硝滩的刘女士与钟某经人介绍并恋爱,于1994年1月13日登记结婚

,婚后生育一子。2000年,钟某两次到法院要求与刘女士离婚,但被法院驳回,同年11月,刘女士与钟某分居至今。在分居期间,钟某与一女子在外租房同居。今年5月,刘女士一气之下将丈夫钟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刘女士与钟某虽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但婚后钟某未能珍惜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故支持刘女士的离婚请求。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因钟某在外与情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的刘女士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钟某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和郑州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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