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等三宗罪 民办教育“十杰”郭魁斌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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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6:01 大河网-河南商报 | ||
公诉机关指控三宗罪 公诉机关指控其于2001年、2003年,向其他公司借款9000万冒充注册资本,注册两家公司,公司成立后将借款还回。2003年至2004年,郭魁斌在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期间,因学院拖欠工程款被起诉,法院作出两份判决、一份裁定,要求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支付工程款3000余万元。但郭魁斌在有执行能力的情况下,仍指使下属转移资金,拒不执行。 检方同时指控,2005年3月,郭在担任工商学院董事长期间,将学院的3万元占为己有,用于其朋友在电视台播出节目。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庭审现场部分翻供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郭魁斌便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 郭解释,自己并非虚报资本的主要责任人。虚报注册的两家公司,一家从未从事过经营活动,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另一家则是东方大学城控股,自己属于从属地位。而公诉机关指控的另外两项罪名,在情节上无法构成犯罪。 郭魁斌在法庭上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机关关于拒执部分的供述。公诉人提供的预审口供显示,郭在公安机关承认,自己注册的多家公司从未从事经营活动,只是为了转移工商学院的资金收入。昨天在法庭上,他称,一中院和昌平法院的工作人员曾对其承诺,工商学院可以留下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资金。“我所做的是为了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而且,创立民办学校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郭魁斌在提到自己的学校时,仍很自豪。 公司人员证实其拒执行为 郭魁斌公司的财务副总及其他财务人员证实,郭存在拒执行为。 一位掌握工商学院情况的内部知情人介绍,工商学院的法人代表是郭的妻子王某,工商学院成立后,郭便控制了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的人事、财务、招生、保卫、采购、基建等核心部门。从2005年3月起,工商学院的问题开始凸现。因拖欠教职工工资、建设施工款、物资采购款等3亿元,发生多次债权人围堵所引发的恶性事件。 (《新京报》/文《北京晨报》/图) 郭魁斌工作经历: 1992年~1997年宋庆龄基金会筹备委员会委员。 1997年7月~1999年北京途锦技术研究所总经理。 1999年4月~2000年3月北京正合通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3月至案发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 2001年9月至案发北京途锦教育集团董事长,北京途锦高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9月至案发东方途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