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等三宗罪 民办教育“十杰”郭魁斌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6:01 大河网-河南商报

  

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等三宗罪 民办教育“十杰”郭魁斌受审
本报讯昨天上午,今年38岁的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简称工商学院)原董事长郭魁斌(曾被评为民办教育十杰)站在被告席上。这位曾获诸多荣誉的民办高校总裁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海淀法院受审。庭审时,他推翻此前在公安机关所做口供,否认曾经拒执,声称自己“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另据了解,昌平法院已审结98起郭魁斌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涉案金额逾千万。

  公诉机关指控三宗罪

  公诉机关指控其于2001年、2003年,向其他公司借款9000万冒充注册资本,注册两家公司,公司成立后将借款还回。2003年至2004年,郭魁斌在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期间,因学院拖欠工程款被起诉,法院作出两份判决、一份裁定,要求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支付工程款3000余万元。但郭魁斌在有执行能力的情况下,仍指使下属转移资金,拒不执行。

  检方同时指控,2005年3月,郭在担任工商学院董事长期间,将学院的3万元占为己有,用于其朋友在电视台播出节目。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庭审现场部分翻供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郭魁斌便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

  郭解释,自己并非虚报资本的主要责任人。虚报注册的两家公司,一家从未从事过经营活动,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另一家则是东方大学城控股,自己属于从属地位。而公诉机关指控的另外两项罪名,在情节上无法构成犯罪。

  郭魁斌在法庭上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机关关于拒执部分的供述。公诉人提供的预审口供显示,郭在公安机关承认,自己注册的多家公司从未从事经营活动,只是为了转移工商学院的资金收入。昨天在法庭上,他称,一中院和昌平法院的工作人员曾对其承诺,工商学院可以留下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资金。“我所做的是为了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而且,创立民办学校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郭魁斌在提到自己的学校时,仍很自豪。

  公司人员证实其拒执行为

  郭魁斌公司的财务副总及其他财务人员证实,郭存在拒执行为。

  一位掌握工商学院情况的内部知情人介绍,工商学院的法人代表是郭的妻子王某,工商学院成立后,郭便控制了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的人事、财务、招生、保卫、采购、基建等核心部门。从2005年3月起,工商学院的问题开始凸现。因拖欠教职工工资、建设施工款、物资采购款等3亿元,发生多次债权人围堵所引发的恶性事件。

  (《新京报》/文《北京晨报》/图)

  郭魁斌工作经历:

  1992年~1997年宋庆龄基金会筹备委员会委员。

  1997年7月~1999年北京途锦技术研究所总经理。

  1999年4月~2000年3月北京正合通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3月至案发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

  2001年9月至案发北京途锦教育集团董事长,北京途锦高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9月至案发东方途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