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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杂志刊少女艳照被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6: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香港消息 日前香港某杂志刊登14岁少女的性感照片,引起多方面关注。

  在12日的香港立法会会议上,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以书面表示,影视处至今收到140宗有关该杂志的投诉,观塘重案组正展开调查,香港警方会联络当事人了解情况。他又指出,《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3年前生效至今,共有33人被起诉,其中26人被判有罪,最高刑期入狱33个月。

  会议上,议员谭耀宗询问会否加强防止媒体利用16岁以下青少年渲染色情的行为,包括检讨现行法例。王永平回应,香港一向致力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第182号》所定的责任,保护儿童免被利用从事各种色情活动,也订立了《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该条例实施了两年多,局方会继续密切留意有关实施情况。

  王永平表示,教导儿童保护自己亦非常重要,故此,警方透过参与有关研讨会,讲解保护儿童的法例及警方处理有关案件的程序,并鼓励举报有关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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