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证监会八月起受理券商融资融券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6: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8月1日,证监会将正式受理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某创新券商人士告诉记者,尽管有不少创新券商赶在此前向证监会递交材料,但都不属于正式受理。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赶在8月1日前积极准备好有关该业务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及部门设立、人员安排、内部制度等工作。

  券商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东方证券、国信证券有关人士均向记者透露,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上报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其他创新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准备工作也已进入最后阶段。

  据悉,东方、国泰君安、光大、广发、中信证券均将设立一级部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而招商证券融资融券部门将在经纪业务总部之下设立,国信证券将在财务部门设立资金运营部,专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

  须符合第三方独立存管

  上周,中登公司邀请上述创新证券公司召开融资融券业务技术会议,确定7月15日首次全网测试,29日第二次测试。同时中登公司还向各券商下发《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要求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必须符合第三方独立存管。

  “7月底,证监会将发布有关第三方独立存管的资料,详细解释具体方案、规则、协议和技术接口。第三方独立存管模式将以此模式为标准,在8月全面推开。”消息人士补充。 (21世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