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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表被偷,他为何反而替窃贼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7:1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俞萍木木记者周琼)走出高墙,重新呼吸到自由的空气时,21岁的四川青年袁某流下了眼泪。他没有想到,当初因为一时糊涂偷了一只手表,竟然是一只价值2.6万元的劳力士名表,他更没有想到,当他准备度过漫长的铁窗生涯时,善良的受害人郑先生为了给这个年轻人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多次到检察院和法院为其求情。在受害人和检察官的努力下,7月12日,经北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盗窃罪从轻对袁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受害人郑先生告诉记者,3年来,他一直在袁某工作的洗车场洗车,觉得生性腼腆的袁某对待工作十分认真。有一次郑先生将手机遗落在了店里,袁某捡到后马上将手机送还给他。据此郑先生对袁某印象很好。今年4月23日,郑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来到洗车行清洗。当时因为往车上搬过东西,郑先生的手表不慎掉落在了后排的座位上。袁某洗车时发现了这只手表,因一时贪念,他就随手将手表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直到案发后,袁某才知道自己顺手牵羊得到的手表竟然价值2.6万元。

  面对民警,惊慌失措的袁某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当晚,他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在派出所做完笔录,看着铁窗内的袁某满脸悔恨的泪水,郑先生心里也很不是滋味。郑先生告诉记者,在几年的交往中,他感觉到这个年轻人的本质还不错,如果因为一时糊涂受到重罚,也许会葬送他的前程。

  此后,郑先生三次来到检察院为袁某求情,希望能够对袁某从轻处理。他甚至写下了撤案建议书,并签字画押。他诚恳地告诉检察官,希望大家拉袁某一把。按照刑法规定,袁某窃取的财物价值高达2万多元,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被害人多次求情,又考虑到袁某系初犯、偶犯,办案检察官在法庭上为其从轻求刑,建议法官对其从轻处罚。此案在移送法院后,作为被害人的郑先生又来到法院为袁某求情。前日,北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后,依法采纳了检察院的求刑建议,对袁某作出上述判决。

  走出大墙的袁某对此百感交集,他告诉承办检察官,这次深刻的教训让他永生难忘,他会永远记得被害人的宽宏大量以及法律刚柔相济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后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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