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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强制房贷险是还权给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7:3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毕舸

  交通银行近日宣布,为配合“国六条”房产调控政策,减小购房者房贷压力,在该行最新出台的个人房贷新政策中,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现在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交行由此成为国内五大行中第一家在全行范围内不再强制购买房贷险的银行(《东方早报》7月12日报道)。

  从此前部分松绑强制房贷险,到现在全面取消强制房贷险,交通银行迈出了关键性的一大步。这首先是对广大客户或者说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的归还。“强制”意味着无须任何解释前提就可以强行施加在消费者身上,哪怕有再多异议和不满,消费者都只能接受,否则将连同丧失获得房贷的机会。取消强制房贷险,使得消费者不再面对“不买强制房贷险,连房贷都成泡影”的局面,可以遵从自我意愿而不是银行意志,重新拾起曾被长期丢弃的、对强制房贷险说“不”的权利。

  交通银行取消强制房贷险,也是对广大客户或者说消费者自主思考风险与收益、对事物本身的判断权利的归还。有专家表示担忧:取消强制房贷险未必对消费者有利。如此担忧出发点可能是善意的,却忽视了一点:再美好的理由,都不能剥夺消费者独立思考与判断的权利。每个消费者都有权根据理性分析,得出购买或舍弃房贷险的选择,而且每个人都会承担自由选择后的代价,这正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源源动力。

  交通银行取消强制房贷险,等于承认了银行、专家的“专业判断”,不能掩盖消费者的“朴素认知”。消费者完全可以清晰地认识到自我利益所在,不受干扰地享有权利主体资格、从而自由地主张权利发挥。这正应了那句老话:权利的限制度越低,权利的实现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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