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转移培训”财政补助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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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21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今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计划培训2万人,转移就业1.7万人以上。为确保转移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农民参训积极性,财政补助资金有了进一步增加。 据了解,省以上及市、区县各级财政共安排47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比上年增长20.5%。具体到对参训农民的补贴标准上,高青、沂源两县由每人170元提高到230元,其它区县由每人130元提高到180元,分别增加了35.3%和38.5%。 (克鹏 元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