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意识有提高 违法水事在减少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38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姚芃 “没人会在大堤上挖塘养鱼了!”在水利部7月11日召开的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期间,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刘栓明对记者说,“过去在黄河沿岸,围河造地的,在河道里种植片林的,挖沙弃渣的,在大堤上取土的,甚至在大堤上挖个5亩、10亩大小的坑塘,搞个小水泵,就近抽取黄河水养鱼的等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现在,随着普法的深入,群众水法意识的提高,违法水事明显下降了。” 当记者问及黄河流域“四五”普法的实效时,来自基层的老刘作了大量的举例说明。地处黄河两岸的山西省保德县和对岸的陕西省府谷县,两地群众因围河造地矛盾很深争端不断,双方在自己的一岸擅自筑坝造地,使河水冲向对方一边。以致两地群众剑拔弩张,闹得不可开交。经过近年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这两地由来已久的水事争端,终于结束了民间的争斗,走上了依法治水的轨道。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在会上介绍说,“四五”普法期间,水利立法取得了很大进展。新水法、防汛条例修订、《长江河道采砂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已颁布实施。地方立法工作同样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四五”普法期间,全国水利系统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严格执法,全面推进了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水事秩序明显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