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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考试作弊却受3项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38 法制日报

  本报讯蒙献平 赵丽红 记者莫小松 因不服招生考试院作出的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广西高考考生小甘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告上法庭。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这是广西首例因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引发的行政诉讼案。

  广西招生考试院于2006年3月31日对考生小甘作出《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认定小甘在参加《素描》课程的考试过程中有夹带有关资料的抄

袭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定小甘考试作弊,并对小甘作出2006年艺术高考各科成绩无效、取消2006年艺术类专业的报考资格、将考试作弊情况记入电子档案的处理。

  小甘不服招生考试院的处理决定,便起诉到法院。小甘诉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是“当次”报考的各科成绩无效,而《决定书》的处理却是“当年”报考的各科成绩无效,该处理扩大了处罚范围,属适用法律不当。小甘2006年分20次报名参加20所艺术院校的考试,其他各次考试并无作弊,成绩应当有效。另外《决定书》的处理中,第二三点无法律依据。取消小甘的2006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的后果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的规定不符,文件的规定与法规不符时应以法规为准。为此,小甘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他作出的《决定书》没有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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