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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38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丽平 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制定和完善地名管理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快全国县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

  据了解,自2005年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启动以来,各地以标准地名标志设置为实

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切入点,规范地名,建立地名数据库,推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但由于管理体制不顺、资金不足等原因,一些地方工作进展缓慢。

  为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通知强调,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总体规划,尽快制定本地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力争2006年底前启动这项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建立财政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服务与民间服务相结合的地名公共服务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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