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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玩室部分物品被毁 老板告家长索赔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51 贵州都市报

  9岁的儿子经常去电玩室,家长前去交涉却发生抓扯,电玩室部分物品被毁--

  金黔在线讯 发现9岁孩子长期在一家电玩室玩游戏,贵阳市民鞠某去找电玩室老板交涉,不料双方发生抓扯。导致电玩室内的电脑等物品受损,电玩室老板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家长赔款5000元。7月13日,云岩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电玩室老板诉称,6月18日,鞠某找到他在照壁巷内开设的电玩室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对电玩室内物品乱砸一气,损坏了部分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总计价值5000元。因此要求法院判决鞠某赔偿损失5000元。

  被告鞠某辩称,今年6月18日,他发现9岁的孩子经常在照壁巷一家电玩室内玩暴力游戏。当天他便找到该电玩室,发现该电玩室没有任何部门颁发的手续,属于非法经营。找到电玩室老板后,他以商量的语气请求对方不要再让自己的孩子进电玩室玩,没想到对方不予理睬。他一气之下才与电玩室老板发生口角和抓扯,抓扯过程中可能绊到电玩室内物品,导致一些物品受到损坏。

  鞠某的代理律师认为,这家电玩室属于违法经营,其损坏物品为非法经营工具,相关部门理应没收或者查扣,因此法院不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原告电玩室老板则认为,电玩室没有任何证照,应由相关部门查处。他的私人物品鞠某无权损坏。

  当天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期判决。作者:罗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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