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房屋中介不再减免企业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21 南方新闻网

  房屋中介不再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再就业优惠的下岗失业人员范围扩大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实习生程建兰通讯员乔)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广州市国地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了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新

旧政策衔接问题。其中,房屋中介、典当业不再享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新政策规定:房屋中介、典当行不再享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网吧、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则加入了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行列。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不再采用定额税收优惠办法而执行此项政策。

  按照新政策规定,下岗失业人员除原有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外,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也被纳入了下岗失业人员的范畴。

  新规显示,对特别困难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纳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相关部门表示,对于在2005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有关“认定证明”,符合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如果享受年限不足三年,但仍符合原有减免税条件的,对剩余的减免税期可分别向其主管的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