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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生涉盗涉骗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25 南方新闻网

  黄宏生涉盗涉骗获刑6年

  香港多名政要为其求情,法官称属最严重商业罪案须重判警惕世人

  本报讯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创维)前主席黄宏生及其胞弟、前执行董事黄培升因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5000多万港元等4项罪名成立,昨日两人分别被香港区域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6年。

  黄氏兄弟涉骗盗5000万

  黄宏生兄弟本月7日已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定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法院透露,黄宏生兄弟从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串谋其母亲罗玉英及另外一名人士王鹏,除盗窃该公司4800万多港元外,还盗窃下属网络有限公司一笔超过220万港元的款项。

  据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这些款项以顾问费及现金形式,存入其他人户口,再传入黄宏生个人及其母亲的户口。

  黄宏生兄弟是廉政公署2004年11月在代号“虎山行”的行动中被拘捕的。

  法官称可同情但不可赦

  昨日庭审时,辩方律师在求情时表示,黄宏生有良好背景,热心公益,对社会有贡献,又受雇员爱戴,庭审当日有多名来自深圳的前雇员到庭支持,辩方还读出多封求情信。律师代黄培升求情时指,被告在案中只有很少得益,又指他一直奉公守法,且是家庭经济支柱,希望法官不要判处监禁。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这次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被告身为上市公司高层,违反诚信,出卖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令人伤感,尤其是首被告黄宏生,以奋斗精神创办国内数一数二的电视生产企业,同时亦考虑到不少重要人物及政要为他们求情,深受感动,但由于案情严重,必须判有阻吓性的刑罚,以起警惕世人的作用。

  (新华中新)

  图:

  2004年12月,黄宏生被香港东区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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