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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两米之外挖深基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28 南方日报

  规划局长接访,中山二路47号大院有住户诉苦——

  住宅楼两米之外挖深基坑

  规划局表示半月前已发出停工通知

  本报讯(记者/严丽君)二十多米的卯榫打入楼房地底,开建的房子距离几十户居民居住的楼房不足2米,这种情况下会重演“江南西塌楼事件”吗?这是昨日市规划局局长潘安在市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室接访时碰到的一幕。与半年前接访时排长龙的情况相比,昨日的接访显得火药味没那么浓。在接待了4组来访市民后,潘安轻松结束了他的第二次接访。

  【上访市民】

  “二十多米的卯榫打进楼房地底下”

  “我们几十户人的生命就系在这栋1号楼上,但是,仅仅2米之隔就是一个正在施工的大基坑。这叫我们的生命安全怎么能够得到保证?”以李先生为代表的中山二路47号大院市民向潘安反映了屡次上访均未能得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照片和资料,省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与中山二路47号大院两栋居民楼只有一墙之隔、仅2米远的地方计划新建商业办公住宅楼。“二十多米的卯榫就这样活生生地打进我们楼房的地底下,对我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李先生激动地表示,几十户居民担心“江南西事件”会重演,整天提心吊胆。

  【事件进展】

  住宅楼已被纳入拆迁范围

  据称,他们于2003年就大院间距问题已到市规划局上访,得到的答复是[2003]55号文件的规定:根据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安置好所有房改房住户并拆除2号楼后,方可到规划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但随后,他们发现所住楼房已被纳入了拆迁范围,且开发商在未安置好所有房改房住户的情况下拿到了建设工程许可证,对47号大院居民权益造成了损害。他们称,该楼住户至今未在工地附近看到有关建设规划公示图。

  “一夜之间,自己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拆迁户。而施工方则以证照齐全为由,开始在楼边动工”,李先生等人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先建设后拆迁,这已经违反了建设程序。

  为此,他们向潘安提出了几点诉求:一是要求规划局向居民赔礼道歉,收回47号大院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工程立刻停工;二是开发商应在建设前公示,再制定出拆迁方案;三是由于房屋结构也许在施工中已经受到损害,下一步应该加固楼房;最后,他们认为应该充分尊重民意,就47号大院的建设问题进行公开听证,重新规划。

  【局长答复】

  若有问题一定严厉查处

  潘安听取了李先生等人的意见和诉求后,针对其质疑的问题作出了解释,并给了几点建议。他认为,规划局是在建设公示登出以后、居民无异议的情况下,给予开发商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在程序上并没有违规操作,但不可否认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存在一些瑕疵;若真的有严重的问题,一定会严厉查处。至于居民楼的修复问题,则超出了规划局的工作范围,应由有关部门鉴定后再依情况解决。

  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随后补充,由于该投诉事前已经上报规划局,鉴于建设确实可能对2号楼造成隐患,规划局对47号大院居民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为此特地召开了两次协调会议,并已经在两个星期前向开发商发出了停工通知。

  最后,潘安表示,规划局在程序上确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但由于新、旧楼所在的地块都属于一家单位所有,该单位提出希望联合改造,也符合节约土地的考虑。因此,最理想的结果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按原规划实施;若实在无法按原规划实施,则需要重新审批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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