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执法10月1日开始 标志须贴在挡风玻璃右上角或者随车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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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57 南方日报 |
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从7月1日开始实施后,不少市民十分关心此项保险的相关事宜,不少汽车经销商也看准了时机,以购车送交强险为噱头大打促销牌。 交警10月1日起开始查验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为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 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保监会制定了交强险标志,该标志按规定要贴在车辆驾驶室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驾驶室的机动车要随车携带。有关交强险的执法将从10月1日起,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时,将依法查验交强险标志,对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将责令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2006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车辆,有效期内可以不必去买交强险,但交警查验时,需提供相关保险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两种保险之一者,交警将依法扣留机动车,责令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予以罚款处理。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保险标志的,将依法予以收缴,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予以罚款处理。 商家促销“买车就送交强险” 面对目前消费者关注的“交强险”热点,深圳各大车行立刻抓住时机进行促销。 如从即日起至7月31日,深圳佳鸿萨博品牌专营店将举行“‘人车合一,贴地飞行’萨博9-5开回家”的促销活动,凡购买萨博9-5全系列任何车型,即赠送交强险;深圳奇建为迎接新宝来的上市,针对老款宝来买断车型进行优惠促销,并全系列赠送5项车辆保险,其中就包括了交强险。深圳风神汽贸也推出了相应的“购东风日产车,送交通强制保险”活动。 有销售人员表示,车行在售车时赠送交强险,相当于对车价再进行了一次1000元的优惠,对于客户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实惠,是各大车行设身处地为车主考虑,实行贴心服务的具体表现。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杜舜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