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剩的照片要用钱“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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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0:06 武汉晚报 |
汉网消息(记者孙珺 实习生邓婧)拍一套写真集,挑剩的照片却要自己花钱买回,夏小姐在影楼遇到了烦心事。 夏小姐说,这套写真集价格1080元,影搂告诉她,拍摄可能会超过20张,20张以外的,如果想要,每张得付40元,并要签一份合同。 昨日,记者走访了南京路、江汉路上的几家影楼,接待人员说,剩余照片归影楼,这是婚纱影楼业的行规。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的童律师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应视为无效,但影楼的“行规”是否有失公平,还存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