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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证房、集资房热卖 百姓抵制高房价的无奈之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01 中国新闻网

  “集资建房”:富裕职工的“摇钱树” 困难职工的痛

  吉林省某机关工作人员小张近日正在忙着卖房子。25万元买到手的集资房,有人开价45万元,小张不干,因为同事有卖到48万元的。“如果我卖便宜了,别的同事会埋怨我把价拉下来了。”

  集资建房的前世今生

  “集资建房”曾经又便宜又好地解决了居民的住房问题。2004年,建设部等部委出台了对集资建房的规定: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长春市房地局副局长李晓曼在解读此项政策时说,集资建房的要素有三:困难企业、自有土地、对象为无房户或房屋面积不达标户。

  “如果没有集资建房,很多困难企业的职工恐怕一辈子都住不上自己的房子。”李晓曼说。

  集资建房圆了谁的住房梦

  “问题是大量的集资建房已经变了味,成为权力部门为职工谋利的手段。”长春工程学院一位房地产专家说。

  目前,在国内一些城市的集资建房绝不仅仅限于困难企业,党政机关、公检法、国地税、银行、学校、大企业等纷纷参与到集资建房的行列中。“凡是有权有势的单位都在盖房子。”一位开发商来长春后曾感慨地说。

  “如果真是给困难职工解决住房了,我们也没意见。可是有的处长厅长们已经参加了房改,还在集资,一人好几套房子,这不赶上分钱了吗?”一些没有集资资格的群众愤愤地说。

  集资建房:毒药还是解药

  长春雅尔贝林地产策划公司经理侯戈表示,集资建房使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政府没有财力去建更多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享受到集资房的恰恰又是那些“不缺钱的人”,与集资建房的住房保障性质恰恰相反。

  长春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成岩认为,集资建房与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严重冲击了房地产市场。据了解,有的外埠开发商为此撤出了长春市场。

  但是也有部分群众和专家对集资建房持肯定态度。吉林省社科院研究员李晓群认为,目前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集资房毕竟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这是一个贡献。

  (来源:市场报 作者:张涛 郎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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