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部门协调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升为副局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19 中国环境报

  徐伟

  本报讯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中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经重庆市委二届第136次常委会议审定,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近日批准重庆市环境监察处(挂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牌子)更名为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机构规格由处级升格为副局级。

  据了解,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前身为重庆市环境监理处,成立于1980年。升格后的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仍由重庆市环保局管理,挂重庆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牌子,内设办公室、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处、法规处、稽查处、环境监察一处、环境监察二处6个机构。原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不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