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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分级制”,行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40 信息时报

  广州昨天27个变电站强制错峰,停电涉及5个城区的工商业企业及部分居民,面积之大在近几年较为少见。即使电力输送的“卡脖子”问题得到解决,炎夏用电攀升而致停电,仍是难以避免。如何合理分配电力,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部门、设备不受停电影响,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为保障经济生产和社会正常运行,电力供应应制定区分主次轻重的“分级制”。电

力不足时,停掉的首先应是能耗巨大的、效益不高的、无关大局的行业和部门,其次才是一般的、影响不大的单位,以确保那些效益较高、影响较大、公益性较强的部门和项目的用电。而对于医院、民居、交通设施和重要机关、企业,不到万不得已,是万万不应拉闸停电的。

  这就需要对电力供应进行优化分级。哪些需要确保,哪些必要时可以拉断,哪些要严格限量供应?如能以科学的标准加以甄别,并以制度化形式确定下来,就能更大程度地争取电力供应的效益最大化,更大可能地降低停电对经济和生活带来的影响。而目前除了某些“特编”单位,基本上是按区片、地段拉闸,“大小通杀”地停电,这种做法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已不大适应。

  实行供电分级制,还可有效促进节电工作。目前广州出台一些节电措施,对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单位和光亮工程、公共场地等的用电,作出明确限制,收到一定效果。但是,这多少带有临时性质,而且通常要靠检查执罚,节电上的潜力也有待发掘。如果有了供电分级制度,在“级别标准”约束下,节电工作就有了约束和动力。形成习惯后,节电就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贺贝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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