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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医疗美容机构审批放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45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7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卫生局获悉,该市医疗美容机构审批将放开,同时启动打击生活美容院里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

  按照《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含县城)设置非公立医疗机构数已

超出每一万人口设置一个医疗机构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按此要求,牡市卫生行政部门近几年停止了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审批。

  可是,牡市已审批的168所个体诊所里只有1所为医疗美容诊所,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导致许多从事生活美容的美容院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消费者没有安全保障。牡市卫生局按照合理布局、广泛覆盖的原则,将受理36所非公立美容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其中市区20所,外县(市)16所。美容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执业登记程序和美容医疗机构标准按照《牡丹江市美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有关人士认为,牡市关闭已久的个体诊所审批大门为“医疗美容”市场开启,相信牡市敞开个体诊所审批大门的日子不会太远。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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