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要让民工真正拥有“文化”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2:00 光明网 |
马文刚 青岛港为全面提升在港务工的5800多名农民工的整体素质,日前启动了2006年农民工大培训大教育规划。据了解,从6月份到9月份,青岛港将按农民工班长、合同制农民工、其他农民工三个层次对全体农民工分期分批进行脱产培训。此前,青岛港集团已成功举办了农民工队长培训,由于培训与考核、使用、激励相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工人日报》7月10日)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相继涌入城市,他们像候鸟一样在城乡二元板块中艰难穿梭,一提到他们的难处,人们就会想到“工资拖欠”,实际上,他们的难处已不仅仅难在工资问题上,生存难、发展难、子女受教育难、人格受歧视、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和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无不困扰着他们的生活。如有人将民工的精神生活称为城市文化的沙漠地带,社会学者则称这种现象是“农民工文化生活孤岛化”。 进城务工人员大多处于精力旺盛、好奇心强的时期,同样希望用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放松心情,但由于文化程度和经济条件限制,他们很难适应城里的书店、图书馆、网吧等文化设施,平时除了打打扑克、掰掰腕子,就是睡大觉,甚至谈论一些黄色笑话聊以慰藉。比如,对年轻民工来说,无论是寻找一段美好的爱情,还是过上正常的性生活,都十分困难。重庆市沙坪坝区对该区100名民工精神生活状况进行的调查显示,性压抑正成为民工的心头之痛,男性民工在性压抑时有21%会选择“找小姐”,5%的男性民工找过“小姐”。 要满足民工精神文化的需要,必须像关注民工工资那样,关心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满足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我国首条民工青年心理救援热线在哈尔滨开通至今,已经有6000多个民工打进电话;拥有500万进城务工青年的广东东莞,广泛开展的“学业、敬业、创业”教育和“现代人、现代生活、现代城市”教育,大大提高了民工的素质;许多城市发起的“同城待遇”行动,让民工成为城市常住人口,在享受城市设施、社区服务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不再有区别。 目前中国有民工1亿人左右,且将越来越多,民工的问题将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但长期以来民工问题却常常被边缘化。目前我国民工面临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就业限制多、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障无保证、教育不平等等。我国在加入WTO时就禀承“国民待遇原则”这一基本原则,在给予外资企业以国民待遇的同时,同样作为我们国人的民工却没有享受到这种待遇,显然,从法理上来讲,从制度上来说,哪怕是从基本的人权上来看,给民工以市民待遇都是天经地义的。 总体看来,目前各地在民工的就业限制、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越来越向“市民待遇”靠拢,这方面的问题的确正在解决之中。但是,“市民待遇”并不是某一个单项指标,而应是一个制度体系,应是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乃至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全方位的社会福利制度的保障、精神文化权益的保障。 大事情要做好,小善也应常为。给予民工权益全方位的维护和关爱,彰显的不仅仅是人文关怀的精神,更是一个大国迈向文明与进步的必然选择。报道中所提的青岛港为全面提升在港务工而进行的培训,从表面上来看,有利于激发民弟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对民工在城市发展与建设方面贡献的肯定。从深层次看,让农民工拥有“文化”,更是宪政精神的一种体现,是人人平等精神所表现的每个公民应享有平等的生活权利的体现,是对民工作为现代国家公民所享受的最基本的公民权的落实,是以人为本精神在构建和谐城市中的深刻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