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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购到“水货”农资先行赔付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2:00 光明网
涂玉国

  近日,贵州省普安县推出农资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承诺农民一旦买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可凭发票向辖区工商部门投诉。经查证确属农资质量或经营者责任的,有关部门可直接从经营户存放在信用社的保证金中划拨资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一旦发生种子、化肥等农资质量问题,农资经营部门先行予以赔付。(据新华社贵阳7月2日电)

  假冒伪劣农资大量充斥市场,一直是个让农民朋友头痛的问题。因购买到假冒伪劣

农资而造成农民减产减收的事件,更是时有发生,造成了农户利益受损,挫伤了农民种田积极性。

  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一些相关单位采取了很多措施,也想了很多办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但问题依然不少,笔者以为,主要原因就是管理者,没有从农民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按照一般处理问题的原则,要想根治假冒伪劣农资问题,应该双管齐下,即在源头上进行“堵”,打击制假者,售假者;在消费环节实行“疏”,引导农民不购买假冒伪劣农资。有关方面在“堵”字上下了不少功夫,但因为在“疏”字上做文章较少,有一种“错误”的需求存在,才导致一些制假售假者屡打不绝。导致“疏”的问题难解决,主要原因是,当前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使农民缺少对假冒伪劣农资识别能力,再加上现在造假技术和手段花样翻新,更是让农民购买农资时如雾里看花一般,而误买误用假冒伪劣农资。

  农民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后,由于有苦无处诉或即便有处诉苦,但诉苦地又离农民很远,加上现在诉苦方式不简便,解决问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往往一个问题即便解决好了,也把“豆腐盘成了肉价钱”,致使很多人望而生畏,既便购假后,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咽,而不愿意去诉苦,不愿意通过法律手段,来索赔自己的损失,这也致使一些售假者不易被发现,长期逍遥法外的主要原因。

  普安县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就简化了赔付的程序,加快了赔付进度,能以最简便的方式,解决农民利益受损的问题,符合农村实际,解决了农民怕打官司,怕费力的问题,就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农民的损失。

  同时,推行农民购假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后,还可以约束农资经营户,使这些经营户诚实经营,依法经营,减少投机行为,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

  贵州普安县的这种做法,能从农民实际考虑,实实在在为农民着想,虽然方法简单,但很实用,值得各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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