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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赵建铭案看台湾的“司法独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4:41 中国台湾网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资深传媒人杨渡的独立评论文章说,赵建铭知道,陈水扁知道,他们的大律师顾立雄更清楚,赵建铭等的,就是时间。

  三年半前,电视的SNG车、记者沿街追着跑的人,是刘泰英。为了要不要收押,电视天天追,报纸天天骂。当时他涉及的案子,最严重的是新瑞都弊案,而且官商勾结,此外还并发侵吞李登辉的政治献金、中华开发弊案等等。收押当时,媒体一片欢呼,仿佛司法

已经是正义的化身。迟来的正义,伟大的司法,被媒体捧上了天。

  文章接着说,三年半之后,刘泰英案子才一审判决下来。检察官求刑十六年的刑期,台北地方法院只判决八年。而新瑞都案子,李明哲已死,罪证不足。现在,他当然继续上诉。高等法院,可能再三年,“最高法院”,可能再等三年。或者发回更审,或者再提非常上诉。“法律”多的是办法,刘泰英请得起大律师,这案子不拖过十年以上,不可能结束。届时,“泰公”可能九十好几了,何况经过更新的弊案,人们才“良心发现”,原来刘泰英污的是国民党、李登辉的钱,而陈水扁家族污的是台湾的钱,人民的血汗钱,规模更大,金额更多,比起来,刘泰英竟然“干净”多了,他还需要关吗?

  更何况,“政权”还会轮替,陈水扁家族的弊案如果持续延烧,会不会烧到吴淑珍,谁也不知道。而这是远远比赵建铭更大的事。届时,人们会不会也原谅了赵建铭?

  文章又说,赵建铭如果把官司打下去,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效法刘泰英。只要拖时间,三年后才一审判决;再拖两、三年,等二审;再拖两、三年,等三审;对不起,还未定谳,可以再提非常上诉,再等三年吧。可能吗?当然有可能。

  刘泰英三年前的案子,正好是赵建铭的写照。他除了不可以离台旅游之外,在台湾生活一切照旧。三井照样去,牛肉照样吃,酒店照样泡。而他涉及的案子,所有重罪都已经开脱,包括药商回扣、关说人事等,仅仅剩下内线交易。而内线交易是最容易混淆的。只要他咬死了,我没有说出去,或者我不是依照他们的说法买股票,谁奈何得了?

  文章指出,何况,这种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把涉及的相关证人扩大,再查三年。三年后,一审判决时,“政权”已经轮替,谁还会记得?然后,再拖三年才二审,就已经被遗忘得差不多了。这是一个健忘的社会,眼睛只会追着SNG车跑,而SNG是没有记忆能力的。这是一个失去记忆的社会。

  所以赵建铭的案子,最后是会拖,拖到三年,五年,十年之后,所有人都已经忘了赵建铭,他就悄悄过关了。

  你不平吗?你不爽吗?活该,你是老百姓,你不是驸马,也不是李登辉的“国师”。

  这就是台湾的司法。司法独立?司法尊严?他X的,见鬼了!

  (责任编辑: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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