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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惹上14万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4:52 新民晚报

  法制晚报搭乘顺风车出车祸,受伤的杨女士母女将朋友李先生告上法庭,索赔14万元的损失。13日下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2005年7月16日,杨女士母女搭乘了朋友李先生驾驶的“顺风车”。当这辆黑色福特蒙迪欧小轿车在京石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超速避让大货车不及致使车子失控,撞倒了十几米的护栏后,侧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沟里。

  杨女士和女儿都在该起事故中受伤。经交通队鉴定,李先生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杨女士母女认为,李先生未尽到法定义务,没能及时抢救伤者并护送自己到医院就医。为此,杨女士母女将朋友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4万余元。

  李先生对此感到很委屈:“我也是好心才让她们搭车的。”他表示愿意赔偿小部分损失,但不同意对杨女士的损失全部赔偿。

  律师解读

  大地律师事务所方宇律师认为,本案中,杨女士母女是在搭乘李先生驾驶的“顺风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李先生虽然是好心,但根据交管部门的认定,事实上是由于他的过失造成交通事故,对杨女士母女构成了侵权,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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