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爆炸伤脸,赔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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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5: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曾海林 胡里 穆若岭) 昨天,被“厦华”啤酒炸伤的消费者吴女士,在湖里区工商局12315的帮助下获得5000元赔偿款。这是今年入夏以来,湖里区工商局12315受理的首例啤酒伤人投诉案。 据湖里区工商局12315人员介绍,近几年每逢夏季都会发生啤酒爆炸伤人事件。这与气温升高时啤酒瓶内灌入的二氧化碳气体膨胀、压力增加不无关系,但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 在啤酒灌装充气时的质量控制及啤酒瓶存在质量问题。记者昨天在湖里12315投诉台看到,被炸伤的吴女士的脸上蒙着一块药布。她拿着医院的诊断书说,她的脸被炸了一个V字形伤口,长约两厘米,深约1厘米。7月8日下午,家里人在安兜健福商场买了两瓶啤酒和几盒利乐包装饮料放在房间地面的一角。第二天下午1时钟左右,她蹲下去取东西时,一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将她脸部炸伤,幸好没有炸到眼睛。 “厦华”啤酒的生产厂家是安溪厦华啤酒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位于厦门莲坂的厦华啤酒厂。昨天,湖里区工商局12315将吴女士、健福商场、“厦华”啤酒的厦门代理商及厂家代表约在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吴女士与啤酒厂家代表达成一致意见:由安溪“厦华”啤酒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吴女士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脸部伤疤赔偿费共计人民币5000元。(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