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工商部门调解假冒种子案 7位农民获赔偿2.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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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6:5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陈史、通讯员陈焕荣报道:近日,一宗因购买假冒种子造成农民损失的农资纠纷在澄海区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某种子经营户向受害农民赔偿经济损失2.3万元。 今年春耕期间,澄海区凤翔街道洲畔村王某等7位农民分别向某种子经营户购买台湾产翠秀苦瓜种子,但当瓜苗结果时,却发现长出的苦瓜并非翠秀苦瓜,其产量也只有台湾产 翠秀苦瓜的3成。经多次交涉未果,王某等来到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在区工商部门的法律宣传攻势下,该种子经营户最终认识到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坑害农民的严重性,并同意赔偿给受害农民经济损失2.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