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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歧视案天津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22 深圳晚报

  乙肝歧视案天津又开庭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支持患者合法维权

  ■乙肝主要传播途径:血液、母婴和性传播

  据城市快报报道因携带乙肝病毒被单位退回学校,应届毕业生杨某将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津)告上法庭。13日上午,“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天津市河东区法院第二次开庭。20余名事件关注者从上海、北京赶来旁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项目官员张女士也特地从北京赶来旁听。

  此次开庭直接进入了法庭调查程序。由于对一些事实有异议,整个庭审中,双方主要围绕两个焦点展开争论:一是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的性质是民法中的合同法范畴,还是劳动法的劳动合同范畴;二是被告录用人员之前,是否已经明示了有传染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被录用。

  对于双方争议的事实,法庭要求双方7日之内提交相关证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称将择期再次审理。

  庭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的张女士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说,该基金会非常支持肝炎患者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杨某不被被告单位接收,主要还是因为人们对乙肝的误解。其实,乙型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只是血液、母婴和性传播。但据他们了解,被告单位的员工在得知杨某是乙肝携带者后,表现出对此非常反感,因此被告单位做出了将杨某退回学校的决定。

  据了解,至今已有千余人在声援信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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