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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民警察"内讧,最受伤的是"人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35 浙江在线

  有什么天大的矛盾,竟致使刑警和交警本是一家亲的执法者,居然就在执行公务中、就在十字大街处、就在本应协作配合时,却无视“天无时、地无利、人不和”的境况,任由轻易就能避免的工作矛盾不断升温升级直至骤然踢暴,直至引发了一起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形象极其受损的“警察打警察”的丑剧。可想而知,这班“人民警察”在那一时、那一刻、那一处,已然舍弃“人民”而去,成了一群心理扭曲、认识模糊、形象丑化、道德沦丧的暴力之徒。之所以还被人民认出他们是“警察”,只是因为他们头上还顶着人民敬仰

的国徽,身上还穿着代表法律尊严的警服,手上还握着本该为人民而战的警械!

  试想,作为“公仆”,吃着主人给的俸禄,用着主人发的工具,占着主人划的地盘,不去为主人做好服务和保护,而是,掀翻桌子打群架,以至于在打架中损坏了家具不算,惊吓着旁人不算,削弱了对防恶的威慑力不算,丧失了主人的信任感不算,闹得不可开交了还得请人来劝架,冷不防磕着碰着了还要做出一副委曲状,少不了安慰和补偿。你说,碰见如此“公仆”,主人该有多受伤?!

  进一步说,在这起“人民警察”内讧的丑剧中,“人民”的受伤之处绝非只是“恨铁不成钢”的殷殷情感,更重要还在于法律权威性的模糊,政府公信力的削弱,以及对警察还能履行多少“除暴安良”的天职的疑惑。地球人都知道,警察是干什么的,而现在这班警察又干了什么——单就从报道上了解,就起码存在“驾驶无牌照车辆,酒后驾驶,随意处置犯人,违规使用枪支,交通肇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故意伤害他人,违规上访,行政不作为,违反劳动纪律”等等诸多严重违纪、违章、违法的情节。更别说事发现场,到底还有多少当街对骂、剑拔弩张、翻墙入室、大打出手等不堪入目的画面未被详尽描述。总之,这出活生生的“警察打警察”的丑剧,着实让警察队伍斯文扫地、声名狼藉、为之蒙羞。联想起去年曾发生骇人听闻的“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以及此后接二连三发生的“警察打警察”事件,这回“人民”真该好好地厉声质问一句——执法犯法,你们道底伤我有多痛?

  长期以来,由于过于受权力自重和特权心理的浸淫,再加上教育、监督、惩诫的缺位,导致一部分素质低下的警察在法律赋予特定的公权、公信、公威面前不能自持、沉迷特权、膨胀私权,以至于腐化甚至“黑化”,最终由“人民的保护神”蜕变成为伤害人民的“对立者”。由此,要想趋利避害,杜绝丑剧再发,有关部门真的要在“教育强警”、“监督强警”甚至是“惩戒强警”上好好下番功夫了。


作者: 杨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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