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现汞超标护肤品 我省紧急普查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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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46 青岛新闻网 |
7月13日,山东省质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质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立刻组织对本辖区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个别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化妆品质量不合格,其中个别化妆品汞超标高达9万多倍。而浙江省质监局最近对200个批次的祛斑类化妆品进行了检测分析,结果有171批次汞含量超标。超标万倍以上 的有115个批次,最高达到93000倍,这种产品标称“抽色嫩肤晚霜”。此外,标称由美、春之尚、金芦荟等牌子的祛斑类化妆品汞超标也高达上万倍,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针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集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据了解,这次集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除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普查和开展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查外,将重点组织开展化妆品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在企业普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获证企业存在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应当吊销生产许可证的,报请国家质检总局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获证企业存在不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原辅材料和成品进出厂记录及生产记录没有按规定进行控制,特殊用途化妆品没有明确警示标志等违规行为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无证企业,要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郝爱萍 通讯员靳明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