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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青年在京抢劫勒索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21:1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 (王文波 李京华) “看到关于宝马车撞人的报道后,我觉得有钱人太张狂,就想法教训教训他们。”怀着这种“仇富”心态,庞茂升开始选择他认定的有钱人进行抢劫和敲诈,他在同一栋居民楼内作案三次,杀死一人,勒索钱财7万余元。

  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从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庞茂升涉嫌抢劫和敲诈勒索一案。

  检方指控,2005年12月26日晚,庞茂升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里的一居民楼内持刀抢劫,在遭到反抗后,持尖刀将35岁的熊女士残忍杀害。此前,2004年12月,庞茂升在同一栋居民楼内,持刀进入杜先生家中,抢走人民币7万余元。之后又两次写恐吓信向杜先生夫妇勒索12万余元未得逞。2005年12月30日,庞茂升向这栋居民楼的王女士写恐吓信勒索5万元没得逞。

  另外,2005年5月4日晚,庞茂升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停车场内用汽手枪将车主王某的帕萨特车窗玻璃打碎,将一封恐吓信放置车上,勒索3万元未果。此后,庞茂升又采取恐吓信形式敲诈天津市一家医院12.1万元,同样没得逞。

  今年29岁的河北省南皮县农民庞茂升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看起来还有点斯文。法庭审理中,庞茂升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根据庞茂升的供述,他1996年从老家出来,先后到过天津、深圳等地上学和打工。2004年,他来到北京,第一次抢劫杜先生,是因为看到杜先生开一辆宝马车,便认定他是个有钱人。被杀害的熊女士,庞茂升在半月前就瞄上了,他看到熊女士平时开一辆本田车,于是在熊女士晚上独自回家时,伸出罪恶之手。

  14日,庞茂升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一案没有当庭宣判,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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