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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家里的钱归女方管 离奇婚前协议引网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08 青岛新闻网

  “结婚后家里的钱要归女方管,男方不准提出离婚,否则财产全部归女方。”一对新人商量结婚时,女方竟提出先签这样一份协议。昨天,网友“什么名字好”将自己的这段遭遇在网上公布后,成为新闻网的热帖之一。

  女友要我签合同

  网友“什么名字好”在帖子中说,7月10日晚上,两人商量结婚时,女友提出要签这个婚前合同,内容包括三条:结婚后家里的钱要归她管;结婚后不管她做什么,男方都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她可以提;如果男方非要提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她。

  女朋友目前没有工作,而“什么名字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且做兼职,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父母还以他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面对这份协议,“什么名字好”不知所措,发帖请网友帮忙出主意。

  昨天,记者几经努力,仍未联系上当事人。

  网友支持拒签

  这一帖子在新闻网的论坛里引起轩然大波,截至昨晚7时,2182名网友点击该帖,168人留言。

  “这是典型的不平等条约,当然不签了!”这样的声音成为网友们的主流。”网友“tiger115”说,婚姻确实需要负很多责任,但我觉得最好是建立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对对方没信心,签什么条约都无济于事。

  除了拒签“霸王协议”的声音外,也有一些网友从另外的角度提出了建议。网友“青岛小丸子”说:“这证明你女朋友没有自信,没有安全感。不过,你可以反过来想想,你女朋友没有工作,与你相比,她需要更多的承诺与保障!她害怕得到后又失去!”网友“tuying”则说:“你们既然走到谈婚论嫁的这一步,你应该清楚她是什么人。我感觉,你们虽然在一起,但是缺少某些方面的沟通,你应该去用心了解她。”

  协议签了也无效

  这样一份婚前协议合法吗?昨天下午,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的胡正军告诉记者,这样的协议明显违背了《婚姻法》,即使双方签订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记者聂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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