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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记十条警示预防食物中毒(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43 石狮日报

  

谨记十条警示预防食物中毒(图)
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的不到1个月时间内,我市已先后发生4起主要是外来务工者因食用不洁净、有毒食品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和食物中毒事件。

  据了解,夏季时节气温高,微生物生长繁殖快,食品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针对这一情况,为确保市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昨天市卫生监督所特发布2006年暑期食品卫生安全警示。4起事件都与问题食品有关

  进入夏季以来,市卫生监督部门接到多起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归纳起来被投诉对象主要集中在小餐馆、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由于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等因素,这些场所提供给消费者的食物达不到卫生要求。

  事件一:6月中旬某一天,10几名外来务工者在南洋路附近一家打工餐馆吃饭,因食用不洁食物造成其中三人突患急性胃肠炎而住院。

  事件二:7月1日晚,3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某打工餐馆就餐,他们因食用该餐馆的中午剩饭导致突发急性胃肠炎。

  事件三:7月5日,一名市民从某超市打快餐回家吃,不料饭菜中有不洁物,该市民因此投诉该超市并得到一定经济赔偿。市卫监部门对该超市实施了处罚。

  事件四:6月中旬的一天,永宁镇某水产品加工厂一名40岁左右的外来员工将一只河豚鱼私自带回住处烹制食用,因处理不当引起食物中毒。事发后他被紧急送往一家医院抢救,未果,又被转到另一家医院,在转院途中他突然停止呼吸,经全力抢救才使其脱离生命危险。卫监人员称,由于河豚鱼皮肤、内脏等部位含有大量毒素,所以严禁乱食用。谨记10条食品卫生安全警示

  上述4起食品事件多数牵涉到外来务工者,由此可看出一些外来务工者卫生意识淡薄,不懂得选择卫生的用餐环境与场所,以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

  卫生监督部门为此发布暑期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这10条警示包括: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不选购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定型包装食品,不买无防护设施的直接入口食品;不光顾无卫生许可证及卫生条件不佳的流动摊(档)和饮食店用餐;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制作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尽快食用,需要储存的食物尽量冷藏,但不宜长时间存放;隔夜食物、豆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方可食用;不私自采食瓜果和野生植物,不食河豚鱼;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直接食用的瓜果在食用前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干净并尽可能去皮食用;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食物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记者尼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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