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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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2:30 东南快报 |
两岁半的小男孩洋洋是爸妈在医院共同签字同意后生下的试管婴儿。可洋洋的爸爸刘俊(化名)在去世前所立的遗嘱中却并不承认孩子是他亲生的,还说洋洋不得继承父亲的任何遗产。那么,洋洋父亲的这份遗产到底有效吗?试管婴儿洋洋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昨日,在陪审团的QQ群(群号:23598867)里,网友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各种看法的都有,而律师则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份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洋洋应该继承父亲 的遗产。□读者意见 心中留:夫妻签字同意试管婴儿手术,已证明他们认可试管婴儿。丈夫死后立遗嘱不分给孩子遗产是不合法的。 五谷稻香:试管婴儿不是拟制的血亲关系,是亲生的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红雨:可是父亲立有遗嘱啊,应遵循遗嘱优先的原则。 他一定很爱你:海燕(化名)和公婆的这一场“战争”,可苦了这两岁半的洋洋了。 □律师看法 福建省远见律师事务所刘剑飞律师: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7月8日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案例,洋洋是海燕和刘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孩子,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试管婴儿与婚生子女具有同样权利,享有法定继承权。虽然遗嘱优先继承,但是由于婴儿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该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继承人在遗嘱中否认人工授精所生子女与其之间的亲子关系违背了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应属无效。 法院最终认定,妻子海燕应继承一半的财产,公婆分得另一半中2/3,洋洋继承剩余的那1/3财产。 □案例征集 读者朋友们,如果您有比较好的案子,无论是关乎社会热点,还是您遇到的与法律相关的不公平事,只要是有争议的案例,都欢迎与我们栏目联系。我们的联系方式是13788896769,mary8315@163.com;haot6789@sina.com。当然您也可以直接给我们写信:福州市北环中路131号东南快报《东快陪审团》栏目收。 本报记者 梅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