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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禁用名人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2:44 北京晨报

  ■同时不能使用患者和专家形象 ■6种广告行为将遭严查

  晨报讯(记者 朱烁)药品广告中不得用名人代言来忽悠消费者。否则可以封杀这类严重虚假广告。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今年下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重

点查处6种行为,包括: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的行为。工商总局负责人表示,对负有责任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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