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检察院公诉庭获全国十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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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3:29 深圳特区报 |
承办假冒思科公司注册商标案 福田检察院公诉庭获全国十佳 【本报讯】(记者石义胜通讯员贾有治)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检察机关在2004——2005年度办理的、各省级检察机关申报参评的61起案件的公诉庭进行了评选,深圳 市福田区检察院承办的假冒思科公司注册商标案公诉庭获评为“全国十佳公诉庭”。据介绍,假冒思科公司注册商标案公诉庭指控被告人朱军明、李健在没有取得名列世界500强企业的美国思科技术公司(下称思科公司)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从2004年3月份开始,大量购入由被告人卢敬和、王东岩擅自制造及委托他人制造的假冒标贴、说明书、外包装纸盒,用以包装、销售假冒思科公司的网络模块。2004年10月3日,4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在2005年8月24日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面对4位辩护律师和百余名旁听群众,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种种辩解均一一给予有理、有力、有节的回应,以致在辩论阶段的最后一轮,原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两名律师改为发表罪轻辩护。4被告人也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认罪服法。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经休庭合议后当庭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分别判处4被告人1年至4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有一名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