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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建两大核安全监督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3:34 京华时报

  以重点防备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

  本报讯(记者夏命群)国家环保总局近日下发《总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建方案》,决定在原有上海、广东、四川、北方四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基础上,新建东北和西北两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核电站、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的日常监督,以及包括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在内的核与辐射事故的

现场应急响应。

  据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站均为司局级建制,属环保总局的派出机构,直接受环保总局领导,对总局负责,平时仅承担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现场监督,以及核电站、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的日常监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日常监督,“既不指导也不督查地方环保部门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该负责人称,监督站必须对包括“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在内的一切核与辐射安全事故进行防备和督察,应急响应事故现场的处理。此外,监督站还须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保持与环保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的通畅联系。

  目前东北和西北两大监督站正处于筹建过程中,东北监督站拟设置在大连,西北监督站拟设置在兰州;原有的上海、广东、四川、北方监督站的监管范围作出相应调整,但仍维持原设置地点不变,分别设在上海、深圳、成都和北京。环保总局要求各地尽快开展监督站组建工作,并要求组建完成后须试运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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