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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利回归不能只靠银行慈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7:21 大河网-河南商报

  交通银行近日宣布,为配合“国六条”房产调控政策,减小购房者房贷压力,在该行最新出台的个人房贷新政策中,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现在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7月13日《东方早报》)

  当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收紧,致使银行房贷业务的规模扩张步伐停滞,甚至有的银行还出现了规模萎缩,同时,各银行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从这个意义上讲,

交通银行取消强制购买房贷险,不过是吸引客户、扩大市场份额的一种营销手段,是一种被逼无奈之举,是把本就属于消费者的权利归还给了消费者。

  银行强制贷款人购买房贷险,目的是防范银行因发放贷款而遭遇到风险。也就是说,银行是房贷险的直接受益者和最大受益者。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市场原则,银行应该是购买房贷险的最大出资人。但是,购买房贷险的钱银行却一文不出。

  这不符合市场经济中交易主体平等与平等交易的原则,这种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可是,虽然强制购买房贷险长期以来就备受争议,但一直没有相关的主管部门出来为消费者讨回公道。本该由法律部门主持的消费者的权利回归,当下依靠的却是银行的慈悲或市场的压力。显然,这不能也不应该是消费者权利归位的依赖途径。

  (原载《潇湘晨报》作者:北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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