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期间按100%收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7月14日讯(记者 王海燕 元惠卿)符先生反映,他买房后一直未入住,但小区物管处却视为入住,按物业管理费的100%收取。他认为这样收费很不合理,因此拒绝缴纳。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说,房子已交付使用但未入住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原应按50%计收物业管理费,8月1日后按70%计收物业管理费。至于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 双方协商而定。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