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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出租场地费花哪儿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14日讯(记者 王海燕 元惠卿)“我们进小区摆展台,物业公司让交费,而且费用不低,这合理吗?也不知道物业公司收这钱干什么?”这是一名到海甸三西路市政花园做促销的读者的疑问。

  这名读者说,他做涂料装修,以前花300元在市政花园里摆展,现在不再设展了,但物业公司还让他交费,从现在到8月31日要交150元。如果是办理出入证件交点钱还可理解,

现在不占用场地了,凭什么还要交钱?

  管理该小区的海口新海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郑清斌说,物业公司将公共场地短期出租给装修商家,这在海口很常见。具体收费多少,没有统一标准,而是相互协商。该公司将把出租的利益所得,充入日常养护费用中。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说,按照新规定,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取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利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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