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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集体合同保女工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7:5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肖鸣镝)某大型企业的陈女士工作十分出色,在选举部门经理时却落选了,原因是部门经理要求是男性。

  今后,遇到类似困惑的女职工不必再担心没处说理了,我省日前出台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女职工的权益将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得到保障。

  背景女性特殊权益常无保障

  据了解,我省目前有职工800多万人,其中女职工有近300万人。女性由于其生理特点,在工作上需要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例如,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不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产期需要得到工资福利待遇,在哺乳期需要有时间给孩子喂奶。

  但是很多时候,上述这些权益得不到保障。不仅如此,女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歧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许多单位存在男女职工同工不同酬、竞聘上岗不公平的现象。

  新规通过集体协商解决问题

  ■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动合同是个人与企业签订的,作为企业与个人的用工约束;而集体合同是职工群体与企业签订的,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便于职工形成合力。

  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怎么签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由3至10人组成,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在女职工特殊权益谈判代表中,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女职工代表。

  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集体协商。

  ■签多长时间才好据介绍,集体合同期限越短越好,因为实际情况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比如一个阶段存在工作环境污染问题,但后来环境改善了,那么就可以选择其他专项来签订集体合同。

  强调单位拒签可投诉举报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便于完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调整内部机制。

  同时,该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签订的集体合同得不到落实,可先通过内部调解来解决,达不成共识可申请劳动仲裁,仍得不到解决的话,可到法院进行申诉。

  该负责人强调,如果职工提出签订专项集体合同被单位拒绝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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