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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新闻价值取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8:07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夏似飞 实习生孙静)今天,在省记协组织召开的新闻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座谈会上,全省第六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共同向新闻界倡议,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新闻价值取向,尽心尽力为树立湖南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鼓与呼。

  在座谈中,大家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纷纷谈到,新闻工作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是

一个关乎责任、道德、操守的职业,容不得一丝亵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新闻工作者不仅仅是倡导者,更是实践者。作为新闻工作者,应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自己的精神高地,应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地体现到新闻实践中去。要坚定不移地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为党和人民放歌、为伟大的新时代放歌。

  大家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应该成为媒体的核心价值观,如果没有这样一种核心理念,在关键时候,媒体就会举棋不定、报道就会不伦不类,甚至走向低级媚俗。各级新闻单位要在采编人员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明荣知耻、褒荣贬耻。要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渗透到各项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中去,通过严格把关、严格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纠正新闻界的不正之风,在全社会树立起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会上,全省第六届“十佳新闻工作者”段云行、凌引迪、周海燕、汪肯堂、段华、张渡、杨壮、彭国元、李万寅、李爱英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合格的党的新闻工作者向全省新闻界发出倡议(全文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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