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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者应对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8:17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讨1000元工钱未果,湖南籍外来务工者舒家辉近日在欠薪工厂——锦龙针织时装有限公司自残,导致身体重度烧伤,危及生命。此事在事发地广东省东莞市引起强烈反响。

  简单地指责厂方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在“欠薪”事件一再发生的背景下,锦龙公司不过是又增添了一个数字而已。缓解劳资之间的矛盾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须依赖于长期的努力。厂方固然有错,但还不至于逼着舒家辉走上“自残”之路。

  我以为,舒家辉作为一个个体,应当承担起他必须承担的责任。毫无疑问,今天依旧躺在医院里被伤痛折磨着的舒家辉是令人同情的,但是人道的关怀并不能代替对一个个体的“人”自身责任的追问。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不是厂方无良,他至于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情吗?是的,如果厂方能够善待自己的员工,悲剧不一定会发生。但是,必须看到,厂方的作为并不必然导致这样的极端悲剧。

  在以往人们听到的诸多有关民工“讨薪”不成导致的悲剧事件中,人们关注的视角过于偏在了“社会性”上。而所谓的“社会性”,原因大抵是“资方无良”以及政府的监管不到位等现实情况。这些原因无疑都是真实存在的,也的确是备受诟病的。但我还是认为,讨薪者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对自己生命与尊严负责。因为,即便是在遭遇着不公和挫折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不应该以过激的方式随意处置自己的身体——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在对亲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在遭遇与资方的矛盾时,个人维权的主动性是第一位的。尽管作为一个个体,在强大的资本力量面前或许显得孱弱,在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的状态下或许孤立无助,但即便如此,维权者们在内心里还应当保持对社会正义最基本的信仰——以自残的方式来放弃抗争,或者作为一种最后的无奈抗争选择,都背叛了自身应有的基本信仰。

  我如此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没有丝毫要把这个悲剧的责任推给舒家辉的意思。事实上,在善待和保护外来务工人员权利的问题上,相关政府部门确实有许多值得检讨的地方。如果维权渠道畅通,如果舒家辉在这个过程中感受着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或许他的冲动就会化为乌有。可惜,这一切现在仅仅只能是“如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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