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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缘”数据≠楼市月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9:16 南方新闻网

  “阳光家缘”数据≠楼市月报

  房管部门称“阳光家缘”信息非登记备案数据,有时间差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通讯员穗房宣)“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已经一周岁了!“阳光家缘”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5年7月开通的房地产信息网

站,为何“阳光家缘”的数据有时候会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每月定期发布的月度统计有差异?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为此做出详尽解答。

  据了解,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每月定期发布广州市十区月度房屋交易登记统计表,该统计数据是交易双方签约后(包括网上签约和非网上签约)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数据。广州市十区月度房屋交易登记统计数据的统计时段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并于每月上旬发布上月数据。

  而“阳光家缘”实时发布的预售商品住宅签约情况实时信息,是签约数据而非登记备案数据。这类签约行为可以进行变更或撤销。

  需要说明的是,从网上签约到登记备案,有一定的时间差,而且该数据的统计时段为当月1日起至当日,因此网上签约的情况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月度房屋交易登记统计数据不完全一致。

  市国土房管局建议市民以一定区域一定时段的数据信息,作为价格衡量标准,减少信息的误读,准确把握楼市的真实发展动向。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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